
五年制大专班 学习期满、成绩合格,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毕业证书;由山东省教育厅验印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。
技师和高级技工班 学习期满、成绩合格,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毕业证书、职业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专学历证书。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【2010】57号、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[2003]83号文件精神,技师和高级技工毕业生,可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定,可报考公务员,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范围。我院是全省培养化工高级技能人才的一所化工技师学院,毕业生面向省内外安置不受任何限制。